[施工]S411線旺蒼縣嘉川鎮(zhèn)至張華鎮(zhèn)段修復整治工程施工(第三次)[變更公告]
【信息日期:2021-06-07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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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411線旺蒼縣嘉川鎮(zhèn)至張華鎮(zhèn)段修復整治工程
施工標段施工招標(第三次)
補遺書 01號
各投標人、潛在投標人:
一、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二節(jié)專用合同條款 D項目專用合同條款中補充以下條款:
9.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
9.2.5款細化為:
(1)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為276075.96元。
(2)施工單位須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專戶列支核算,不得挪用或擠占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挪用費用不予計價。
(3)由監(jiān)理單位核對施工單位提供的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發(fā)票和實物等,施工單位提供虛假發(fā)票和預付憑證的,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。對監(jiān)理單位審核不嚴或失職的處以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款。
(4)業(yè)主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要對施工單位用于安全生產的物資設施建立的入庫、出庫臺賬定期檢查,做到賬物相符,入庫、出庫、使用記錄臺賬一一對應,保證安全生產物資、設施真正用于安全生產,確保工程安全施工。
二、本項目原招標文件與本補遺書不一致的內容,以本補遺書為準。本補遺書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。
三、其余內容不變。
旺蒼縣公路養(yǎng)護事務中心
2021年6月3日